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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首版次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64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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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区块链 软件 互联网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申报主体须为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区(工业产值分成工业企业可不受统计关系限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 二、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纳统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 2.获得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支持且资助资金于上年度实际到账。
支持力度
支持企业开发或采购首版次软件产品,被列入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获得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支持且资助资金于上年度实际到账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含软件开发商和用户单位)。对获得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支持的产品,按照每个产品一般不超过10万元,给予软件开发商累计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获得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支持的用户单位,按实际获得资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支持。除本政策特别说明外,本项目原则上不得与福田区其他同类性质产业政策重复申报。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获得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支持的证明文件(申报书、下达通知等) 3、上年度获得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发票、进账单等) 4、软件开发商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明;用户单位需提供采购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文件 5、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的有关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4080185040663322706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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