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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大浪时尚小镇建设办公室
距申报截止28天
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时尚企业高成长发展支持类(产业链链主企业)
申报时间: 2025-08-11 ~ 2025-09-10
阅读人次: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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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支持范围 符合《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龙华府办规〔2022〕3号)申请条件的企业或个人。 二、受理内容 受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27日(政策有效期内)的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请条件 (一)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时尚小镇范围②内的时尚产业领域独立法人单位③。 (二)申报主体④在大浪时尚小镇内有关联企业⑤,则须与关联企业合并申报。 (三)高管或骨干必须在所在企业担任具体职务并承担实际工作职责。 (四)本条款资助的申报主体为面料买手集群注册公司的托管企业,需为限额以上零售企业。 (五)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支持力度
根据时尚企业增加值(按收入法计算)①或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1 年的增量,每年分类给予奖励。此项目资金可用于公司高管、骨干团队激励,以及企业经营发展。如选择项目资金用于公司高管、骨干团队激励,由资金拨付部门扣除税款后直接转至高管、骨干团队账户。 1.实施产业链链主分享计划。根据产业链上企业引进过程中链主发挥影响力的不同,将链主分为A、B、C三级,产业链上企业高成长发展奖励资金的链主分享比例为A级50%、B级40%、C级30%。产业链链主A、B、C三级的分级标准按照链主企业与链上企业协议确定。 2.上述奖励金额上限根据“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确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可奖励 1 亿元。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会同各相关部门,根据企业上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编制本年度时尚企业高成长发展奖励方案,并提交大浪时尚小镇指挥部会议审定。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企业高成长发展支持申请书》《填表承诺书》《时尚企业高成长发展支持基本情况表》。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企业2021年度至上年度分税种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企业上一年度统计定报(工业企业产值表、或批零企业销售库存表,或服务企业财务状况表等)。 (六)企业上年度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 (七)申请本条款资助的企业,自身或其关联企业在龙华区有产业用地的,还需提供:园区用房上一年度租赁合同、《园区业主基本情况表》。 (八)申请本条款资助的产业链链主企业,还需提供:与链上企业签订的奖励资金分享协议或合同等,以及链主企业与链上企业业务往来的银行流水账单、发票、合同等。 以上申报材料皆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来源
龙华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关于开展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zlhq.gov.cn/bmxxgk/zdpqghjsglbgs/dtxx_124551/tzgg_124553/content/post_12317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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