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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佛山市
信息来源: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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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3-13 ~ 2025-03-31
阅读人次: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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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 农业
申请条件
(一)市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渔业企业和相关合作社。优先支持提升潜力大、建设条件成熟、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建设,对水产养殖主产区及淡水养殖产品就地加工给予重点支持。 (二)申报主体需具备水产品加工仓储能力,具有固定生产场所,所使用的土地已有合法用地手续,自有土地或土地承包有效期应在 5 年以上;已完成加工仓储用房基础设施建设,有明确的水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方向,水产加工业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接受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管。 (三)符合国家、地方水产品加工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件。 (四)以往年度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的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且尚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不得申请新年度项目。 (五)从事活鱼生产加工的申报主体需收取并保存收购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其中收购加州鲈、乌鳢的,还需收取保存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报告。
支持力度
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安排补助资金,由项目实施主体先行投资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单个项目补助上限不超过总造价 30%(以购置发票为准),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省下达资金额度和各区申报项目资金额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申请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主体根据指南制定申报材料(见附件 1),向各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明确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内容及拟申请补助金额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 A4 纸张打印或复印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报送申报材料时需随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纸质材料一式七份。
项目来源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 2025 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的通知 https://fsny.foshan.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6289030.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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