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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待定
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人才子女学位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25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 新能源汽车
申请条件
(一)在坪山区全职工作的“聚龙顶尖人才”、认定有效期内或期满后 5 年内仍在坪山区全职工作的“聚龙领军人才”,可申请享受子女学位保障;获得坪山区户籍,且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3 个月的博士或博士后人员,可申请享受子女学位保障。 (二)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三)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支持力度
(一)“聚龙顶尖人才”(全职)申请子女教育保障的,可安排其子女就读我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公办学校。“聚龙领军人才”申请子女教育保障的,可按照申请意愿、综合统筹、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我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公办学校。 (二)博士或博士后人员申请子女教育保障的,可根据我区教育部门相关政策,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就读我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区属公办学校。
申请材料
(一)坪山区高端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人才个人身份证明、劳动或劳务合同。 (三)人才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四)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五)坪山区“聚龙顶尖人才”“聚龙领军人才”还需提供“聚龙顶尖人才”“聚龙领军人才”人才证书。 (六)博士、博士后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被推荐人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时,获得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首份引进审核文件; 2.被推荐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或博士后相关证明文件; 3.深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最近 1 年社保缴纳证明(收原件;在深圳市社保缴纳年限不足 1 年的,以实际打印的凭证为准;境外人员若无法查询的,可不提供); 4.深圳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最近 1 年纳税记录和个人纳税清单(收原件;工作不满 1 年的,以实际打印的凭证为准)。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各项材料双面打印),按顺序整理;材料未标明原件的,均验原件存复印件。申请单位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由申请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并签署日期。
项目来源
关于印发《坪山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人才政策申请指南(2025版)》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rlzyj/gkmlpt/content/12/12165/post_12165773.html#1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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