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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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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英才荟海归创业港补贴项目
申报时间: 2023-11-01 ~ 2023-12-29
阅读人次: 209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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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政府物业需满足1—8项申请条件,社会物业需满足1—9项目申请条件。 1.海归创业港运营机构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区,且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2.海归创业港运营机构在福田区单体运营产业空间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具备正常办公和公共服务条件。 3.海归创业港运营机构需建立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具备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风险考核、项目推介、融资支持、跟踪孵化等创业服务的能力。 4.海归创业港实际运营地在福田区,场地及设施能够满足孵化创业实体的要求,且海归创业港使用面积不低于单体运营产业空间的40%。 5.海归创业港已进驻和签订进驻意向的企业不少于10家且40%以上为海归人才创业企业(见附件1)。 6.进驻海归创业港的企业应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方向;同一家企业入驻海归创业港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7.海归创业港的企业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需在福田区,且注册地和办公地均需在海归创业港。 8.海归创业港运营机构已申请获得福田区其它产业政策中任一分项房租支持的,不得同时享受本政策支持。 9.海归创业港的场地产权清晰,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5年。
支持力度
政府物业支持事项 1.装修补贴。取得政府物业后,场地尚未改造予以交付使用,可根据运营机构实际装修支出费用的70%,给予最高100万元装修补贴。(申请该项资金补贴,运营机构应事前向主管部门提交装修方案,审核通过后,运营方事后申请补贴。装修支出经费将依据第三方询价和审计机构审核结果确定。) 2.租金优惠。根据得分情况,可享受场地最低3折优惠(评分标准见附件2)。 3.90(含)-100分,场租3折。 4.80(含)-90分,场租4折。 5.70(含)-80分;场租5折。 6.60(含)-70分;场租7折。 7.60分以下,不予优惠。 社会物业支持事项 1.运营综合补贴。鼓励社会物业作为实体园区。经第三方专业机构专项审计,按运营成本支出(支出费用为场租、水电费、空调费)不高于70%不低于40%的标准,给予运营机构最高1000万元运营综合补贴(支持额度见附件3)。
申请材料
政府物业需提交1—10和11项申请材料,社会物业需提交1—10和12项申请材料。 1.《福田英才荟海归创业港补贴项目申请表》(见附件4) 2.运营机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3.运营机构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打印)。 4.运营机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如上年度未成立,无需提交)。 5.运营机构情况简介。 6.海归创业港企业获得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如无可不提交)。 7.海归创业港企业获得投融资机构投资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如无可不提交)。 8.海归创业港企业上年度福田纳税证明材料(含自缴税和代缴代扣税)。 9.海归创业港企业清单(包括企业简介、海归人员股权证明、海归人员学位证书等材料)。 10.海归创业港企业的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佐证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1.运营机构与区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 12.运营机构的运营成本专项审计报告(见附件5)。 (注:除注明交复印件之外的材料需交原件,且所有申请材料均需盖章;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项目来源
福田英才荟海归创业港补贴项目申请指南 http://www.szft.gov.cn/bmxx_qt/qwzzb/ych/rccz/content/post_9256401.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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