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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科技创新-双创载体办公用房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69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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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二、申请条件: 与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监管协议并满足监管考核要求的专业孵化载体运营机构。
支持力度
鼓励打造符合福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企业专业孵化载体,对经认定的孵化载体,根据实际租赁面积给予不高于7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支持,每年支持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 项目说明:对经认定且与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产业监管协议的专业孵化载体,根据实际租赁面积,按照7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支持,支持租金不高于市场评估价的70%,每年支持一般不超过2000万,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享受租金支持的专业孵化载体运营机构,其物业对外出租价不得高于60元/平方米/月。对租赁政府物业的运营机构(未获得产业空间支持的),按照承租价的60%予以租金支持,其物业对外出租价不得高于承租价的50%。专业孵化载体备案认定指南参照附件《专业孵化载体备案认定指南》执行。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的有关证明材料(运营机构) 3、运营机构的房产证明(自有物业提供)或承租合同及租赁凭证(非自有物业提供) 4、半年度运营机构缴纳的租金发票(自有物业可不提供) 5、入驻企业清单台账、企业租赁合同、缴纳的租金发票及付款凭证 6、与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的运营监管协议
项目来源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40730849624422423199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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