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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距申报截止22天
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
申报时间: 2025-06-17 ~ 2025-07-08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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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申请深圳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授牌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基地运营单位是在深圳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和规范,创业孵化项目评估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 2.具有充足创业场地保障。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创业场地保障,场所相对集中,场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产权清晰或租赁合同明确,属非自有物业的,应当保证对物业拥有3年以上使用权;具有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专业设备区以及休闲活动区等公共服务设施。 3.具有专业服务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专职孵化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创业导师3名以上;具有集成化的服务能力,可以提供商事登记、税务、社保、人才政策、财务代理、专利申请、融资担保等服务;积极协助入孵的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申请各类政策扶持;具有投融资服务能力,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至少有2家以上的初创企业获得投融资;入驻3个月以上的在孵创业团队、初创企业不少于20个。 4.服务港澳特色突出。在孵港澳创业项目或初创企业(港澳青年为创始人或控股股东)不少于10个或占比(港澳项目或企业占所有入驻项目或企业的比重)不低于20%;具备港澳对接渠道,能够保持与港澳社会团体、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平台载体等资源的合作交流,积极引入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为入驻港澳青年提供居住、交通、教育、医疗、生活等综合信息咨询服务,便利港澳青年在深圳工作和生活。
支持力度
对授牌的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授牌次年第二季度前,按每个基地5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每年根据市级基地创新创业服务提供情况、孵化培育成效、带动就业以及新增港澳创业项目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补。
申请材料
1.《深圳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授牌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经营主体资格等材料; 3.无不良征信和无违法行为承诺书(附件2); 4.各项说明符合授牌条件的材料(参照附件6)。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深圳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和授牌工作的通知 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2230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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