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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待定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重点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工程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9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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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分为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微导航两类专利导航项目。 (一)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1.申报主体是在我市注册成立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主体可与具有专利导航能力和丰富经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申报。 2.牵头申报单位具有从事专利导航、产业规划的专业人才和团队,行业技术专家不少于2人,知识产权及法律专家不少于2人。具有专利导航项目的研究分析基础和继续研究分析的能力,开展过相关产业的发展规划研究、行业技术发展态势研究。 3.牵头单位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高校院所、金融机构、重点企业、行业联盟或知识产权机构等开展战略合作,为产业相关单位发展提供支撑。 (二)企业运营类专利微导航项目 1.申报主体是在我市注册成立的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市倍增企业,同时须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产业联盟、科研院所等共同申报。 2.申报企业应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合作单位应具有从事专利导航、产业规划的专业人才和团队,具有较高的专利分析能力和研究水平。 二、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截止至2021年07月30日。
支持力度
每个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计划立项20项,每个申报主体所承担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不超过2个;每个企业运营类专利微导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20万元,计划立项40项。
申请材料
(一)《2020年东莞市重点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工程项目申报书》)。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条件要求的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调整2020年度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dgamr.dg.gov.cn/gkmlpt/content/3/3236/post_3236116.html#3261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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