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大鹏新区
信息来源: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待定
医疗教育环保安全科研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86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节能环保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医疗卫生、教育、环保领域企事业单位。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是大鹏新区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环保机构、安全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开展的人口、计生、公共健康保障、教育、环境资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域科研项目。 (六)申请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七)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参与研究的项目原则上扶持不超过2个。
支持力度
鼓励医疗卫生、教育、环保、安全机构积极开展人口、计生、公共健康保障、教育、环境科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域科研攻关项目,支持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应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对医疗卫生、教育、环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科研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三)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可提供验资报告); (四)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 (五)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 (六)企业简介及企业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七)项目查新报告或其他体现项目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八)有合作单位的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协议要明确各方的主次、权利义务及知识产权归属,需各方签字、盖单位公章); (九)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回避承诺书; (十)其它相关材料。 申请书用pdf编辑,附件资料按顺序插入,连续编页码并编制目录,A4纸正反面打印,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发送到指定邮箱,统一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
项目来源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dpxq.gov.cn/xxgk/xxgk/tzgg/content/post_8126693.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