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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资金-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工程
申报时间: 2025-01-03 ~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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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农业
申请条件
一、奖补对象 注册地址或生产基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范围内(九江镇、西樵镇、丹灶镇),所拥有的淡水鱼产品被评定为"粤字号"农业品牌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或"两品一标",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社会组织。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指由国家级部门或社会组织评定或授予的,建立在区域内独特自然资源或产业资源的基础上,借助区域内农产品资源优势的区域品牌称号,如"中国xx之乡"等国字号称号。"两品一标"指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第一期奖补对象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淡水鱼产品获得认证(认定、评定、授予)的单位或社会组织。第二期奖补对象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获得淡水鱼产品认证(认定、评定、授予)的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奖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南海区注册成立的从事淡水鱼产品的养殖、加工、冷链流通等相关经营主体或社会组织; (二)产品生产或销售基地位于国家园范围内;产品认证时间在国家园建设期内(2022年4月至2025年12月); (三)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生产、质量、财务等管理制度完善规范; (四)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
支持力度
奖补资金来源为南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 (一)获评定为"粤字号"农业品牌产品的,单个产品奖补1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奖补2500元,每个主体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获评定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 (三)获评定为特质农品的,单个产品奖补3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奖补5000元,每个主体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获评定或授予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每个品牌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 (五)获认证为有机产品的,单个产品奖补3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奖补5000元,每个主体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六)获认证为绿色食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单个产品奖补4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奖补5000元,每个主体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6万元。 (七)获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获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
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 ; (2)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 (3)其他相关材料。
项目来源
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奖补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nanhai.gov.cn/fsnhnyncj/gkmlpt/content/6/6236/post_6236150.html#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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