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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纳统资助(服务外包及中介服务业培育)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99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传统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纳统满1年以上。 (四)申请年营业额首次达到类资助,企业年营业额需满足首次达到5亿元、3亿元或1亿元(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五)申请年营业额同比增加类资助,企业年营业额需满足申报资助年度的上一年度年营业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申报资助年度年营业额同比增加1000万元以上。
支持力度
(一)对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的企业,年营业额首次达到5亿元、3亿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资助。 (二)对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且上一年度年营业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从下一年度开始,每同比增加1000万元,给予资助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纳统资助类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分项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8694946.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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