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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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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聚龙青年人才”青年工程师资助
申报时间: 2023-01-01 ~ 2023-12-31
阅读人次: 18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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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一代电子信息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被推荐人为世界大学排名前 500 名高校毕业,年龄未满 35 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被推荐人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 3 个月。 (四)被推荐人持有国家认可的七类国家职业技术技能认证中级及以上证书(见附件 2)。 (五)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支持力度
(一)“聚龙青年人才”青年工程师按照中级证书 2 万元、高级证书 3 万元的额度资助,获得中级证书资助后考取高级证书的,按高级证书的资助标准补足差额部分。资助分两次发放,第一次资助获中级证书、高级证书的均为 1 万元,第二次资助获中级证书、高级证书的分别为 1 万元、2 万元。“聚龙青年人才”青年工程师资助为税前资助。 (二)同一人才在同一申请年度内符合多项同类型补贴和资助条件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申请单位不得推荐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深圳市或坪山区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的人才,以及不得推荐已享受或正在享受“聚龙青年人才”优秀大学毕业生资助的人才,申请“聚龙青年人才”青年工程师资助。
申请材料
(一)第一次资助申请材料: 1.“聚龙青年人才”青年工程师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1,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被推荐人材料 ①被推荐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被推荐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③被推荐人的劳动(聘用)合同; ④被推荐人持有的国家认可的七类国家职业技术技能认证中级及以上证书; ⑤被推荐人由申请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 3 个月的社保清单(收原件); ⑥深圳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最近 3 个月纳税证明(收原件); ⑦被推荐人的 I 类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手抄收款账号,本人签名)。 (二)第二次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最近 12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收原件); 2.深圳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最近 12 个月纳税证明(收原件); 3.被推荐人领取第一次资助的相关证明材料(收原件); 4.被推荐人与坪山区新一代电子信息领域的企业(机构)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聘用)关系证明; 5.被推荐人的 I 类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手抄收款账号,本人签名)。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整理;第一次资助申请材料中的第一项材料提供纸质版及 WORD 格式电子版,其他材料未标明原件的,均验原件存复印件。申请单位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由申请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并签署日期。
项目来源
关于印发《坪山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人才政策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287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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