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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重要展会展位费补贴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66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6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创意、文化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和中介服务活动的文化企业和文化园区; (二)在龙华区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三)经区文产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支持力度
经新区文产办审核报新区文化产业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或国内省、部级单位主办的文化创意产业类或综合性产业类展会项目,可按上述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50万元;组织参加国内其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类展会的项目,按上述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30万元;组织参加境外重要文化创意产业类展会项目,按上述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60万元;市、区支持总额不超过该项目展位费的总额。
申请材料
(一)《龙华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二)申请报告(报告中要体现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规模、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报告及申请事由);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与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七)本年度上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盖公章); (八)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九)市、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十)新区文产办要求提供的其它说明资料。 (十一)会展影响力和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参展所涉及的各类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6967570.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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