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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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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 2024-05-15 ~ 2024-06-29
阅读人次: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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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传统服务业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优先支持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首席技师等荣誉;或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推动我省新技术、新技能、新工匠产业技能生态链建设等方面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技能领军人才。已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技能领军人才,不得以相同单位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工作室带头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 (1)为工作室提供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 (2)建立完善的工作室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 (3)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任务。 (4)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 (5)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如果是依托企业申报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 2.工作室带头人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 (2)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3)具备带徒传技的经验或能力。 (三)申报名额 每个单位最多可申报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支持力度
待定
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项目类别,提交相应建设项目申报表和摘要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和配套资金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纸质件一式7份提交至申报地址,电子扫描件1份发至邮箱地址)。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1292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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