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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0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 2.企业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生产产品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范畴; 3.展会活动为境内外重点综合性、专业性展会; 4.参展企业需经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遴选认定,由政府部门统一组团或委托区内机构组团参加展会; 5.申请组展费用的单位需为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委托。
支持力度
而产生的展位费费用给予50%资助,最高20万元。对受托组展的单位,按照每个国内展会5万元、国外展会10万元的标准给予组展费用资助。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可提供验资报告); 4.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5.实际展位费汇总表(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 6.政府部门组织或委托组展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合同; 7.活动现场照片; 8.展位确认函复印件; 9.政府部门委托组展的相关证明文件。 参展企业需提交第1、2、3、4、5、6、7、8项材料;申请组展费用的单位需提交第1、2、3、4、9项材料。以上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清晰扫描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2-2023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9868363.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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