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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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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产业扶持(重大文旅项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2-17 ~ 2025-04-15
阅读人次: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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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支持方向 支持我省及各地市文化和旅游建设发展规划中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重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及相关产业门类、旅游及相关产业门类,文旅融合典型业态、文旅消费新业态、数字文旅业态等在建或已建成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所属单位是在广东省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严重违规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需与所属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领域。 (三)项目位于省及各地市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区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具备引导性、示范性、优质性等特点。 (四)项目建设审批文件齐全,银行贷款和其他资金已落实到位。 (五)优先支持申请贴息贷款类项目。 (六)优先支持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内的项目,以及获得国家4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及典型案例等品牌类项目。
支持力度
项目补助方式分为直接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 (一)直接补助项目。申请类别为直接补助的项目需出具项目已投入的涉文旅开发建设资金(不含银行贷款、不含购地款)不少于2亿元的证明资料。 (二)贷款贴息项目。贴息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申请类别为贴息的项目(商业地产除外)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等相关审贷法律文件以及银行贷款实际发生利息总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计息单。
申请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书。 2.附件材料。包括: (1)发改部门出具的立项文件;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5)银行贷款合同等相关审贷文件,借款凭证、银行结息凭证(此项适用于申请贴息的项目); (6)项目已投资情况报告,并附项目所属企业(单位)已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不含银行贷款、不含购地款)不少于2亿元的证明资料(此项适用于申请直接补贴的项目); (7)项目建设规划或所在旅游景区的旅游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文件; (8)项目设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项目建设投资预算文本; (9)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10)项目申报单位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1)项目优势介绍及佐证材料:是否属于省重点建设项目、获得或创建国家4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等项目、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及典型案例等优先扶持对象,项目亮点及特色等介绍和相关佐证材料; (12)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含申报单位认为需报送的其他资料)。 申报材料分为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纸质材料统一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的文件和材料报送,材料需简明、规范,编制封面、目录和页码(对应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的材料编写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指南要求的顺序排列,采用普通A4纸打印,常规装订成册。电子数据需将所有报送资料(含整套申报资料PDF扫描件,PPT汇报稿,资金申请书还需提供Word版本文件)以U盘形式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项目来源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5年文化旅游产业扶持(重大文旅项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 https://whly.gd.gov.cn/open_newggl/content/post_4668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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