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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距申报截止27天
软件信息和互联网企业产业用房项目
申报时间: 2025-11-24 ~ 2025-12-31
阅读人次: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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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软件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在光明区租赁产业用房且实际经营自用的软件信息和互联网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奖励时未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奖励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之中且企业主体未被注销。 (四)申报主体2025年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中填报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行业代码(GB/T 4754—2017)大类须为64或65。
支持力度
1.入驻人工智能、软件特色产业园区或其他特色产业园区的,按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补贴。 2.入驻一般产业园区,按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补贴。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信用报告完整版)。 (六)经营用房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申报单位2024年租金支付发票及相关凭证。 (八)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九)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在线填报,其他材料上传PDF文件至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导出申报表,将全部纸质材料按顺序排列,编写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胶装,统一使用白色纸质封皮,封皮须打印配套活动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年份),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
项目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5年度软件信息和互联网企业业务规模体量达标项目及产业用房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2493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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