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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待定
支持专业化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2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1.申报内容。申报内容包括省级专业化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认定和专业化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资助两个方面。专业化孵化器(众创空间)应具备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条件,具有专业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中试生产等研发、生产设备设施和厂房,并提供符合行业特征专业领域的技术、信息、资本、供应链、市场对接等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专业化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认定。在通过本次专业化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的基础上,对取得良好孵化绩效的机构,评估优秀后给予资助。 2.申报对象。经评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以及国家级孵化器,并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www.gdfhq.org)完成登记备案。 3.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托具有强大产业链和创新链的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 (2)具有明确产业方向,所属专业领域细化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三级目录; (3)提供符合细分产业特征的专业化服务; (4)近两年拥有某一细分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在孵企业数量达35家以上,且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 (5)具备完善的专业孵化管理制度和文件。 (6)孵化器还需具备以下要求: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达2年以上;管理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自主知识产权;累计毕业企业5家以上;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可支配的孵化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并至少有2个以上的资金使用案例。
支持力度
根据专家评估和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专业化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认定,并对通过本次认定、孵化绩效突出的专业化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支持,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材料
除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时填写的材料外,还需将以下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1)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认定文件; (2)运营机构营业执照; (3)在孵企业或项目情况汇总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平台生成打印),入孵协议证明、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平台生成打印)和证明材料; (5)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事项的清单及证明材料; (6)相关孵化管理制度和文件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项目来源
关于发布2018年度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题指南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gkmlpt/content/0/632/post_632957.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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