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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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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资助
申报时间: 2026-06-10 ~ 2026-07-09
阅读人次: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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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申请研发费用资助的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二)研发费用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2025年和2024年均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且2025年度研发费用较2024年增量达2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且2024年未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2025年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且2025年研发费用达200万元(含)以上。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已连续两年纳入R&D经费统计的,2025年R&D经费支出额中横向经费与市外纵向经费之和较2024年增量达200万元(含)以上;2025年首次纳入R&D经费统计的,R&D经费支出额中横向经费和市外纵向经费之和达200万元(含)以上。 (三)单位诚信记录良好,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不存在项目超期未申请验收和超期未退款情形。
支持力度
结合当年度符合条件的单位数量和预算规模,根据单位研发费用增长幅度,分档给予梯度资助。每家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2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中,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和上年度首次纳入R&D经费统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根据其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和上年度R&D经费支出额中横向经费和市外纵向经费之和,参照上述档位、金额给予资金支持。
申请材料
深圳市研发费用资助项目申请书(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项目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深圳市研发费用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s://stic.sz.gov.cn/gkmlpt/content/12/12826/post_12826107.html#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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