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下一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复核
申报时间: 2023-06-12 ~ 2023-08-31
阅读人次: 339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的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需于本次开展复核。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提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纸质材料(参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要求)。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深圳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有关结果及时报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支持力度
(一)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扶持政策;在省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对专精特新企业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各地对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二)深入政银合作,引导银行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企业推出专属融资方案;发挥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作用,支持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深化与境内三大证券交易所合作,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股权融资对接专项行动,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快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步伐。 (三)对承担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的专精特新企业,探索择优赋予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揭榜挂帅”或自主举荐名额。建立多层次人才培训体系,实施“新粤商”培训工程,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免费参加省内外高级研修班培训。 (四)深入开展“专精特新万企行”、“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为每家专精特新企业配备一名服务专员,送服务、政策上门,实施精准培育。优化“粤企政策通”平台建设,开展涉企政策精准推送。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创客广东”大赛,支持优质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不断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服务。 (五)鼓励大型企业将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开放产业集群图谱,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进优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等专项行动,推动优质中小企业稳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成长性。 (六)发挥省(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部门、上下联动和政策协同,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运行分析体系,不断优化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发展环境,持续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申请材料
一、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2020年、2021年度审计报告; 五、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非必须)(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六、4项直通条件,需提供1项: 1.近3年获得的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3.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或按60分要求,需提供: 1.主导产品所属领域说明材料; 2.数字化水平测试结果证明材料; 3.获得的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4.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对应的证书复印件; 5.自主品牌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6.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7.掌握特色工艺、技术、配方或服务的证明材料; 8.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的证明材料; 9.纳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园区除外)的证明材料; 10.近3年进入“创客广东”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10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11.近3年企业获得“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决赛优秀奖及以上,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12.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13.2021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14.研发人员占比的说明材料; 15.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企业将纸质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报送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
项目来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3998722.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