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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80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农业
申请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符合南山区农业产业发展导向,企业年度营业额500万元以上;(企业年度营业额以国家税务局或深圳市地税局纳税申报系统的企业实际申报纳税收入为准,农业科研项目、区事业单位农业项目和区农城化股份公司农业项目不受营业额限制) 4、企业在南山辖区外建设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项目,租地合同期从申请年度不少于5年; 5、项目时间要求:原则为申请年度的上一年度实施的项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支持力度
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国家农业龙头企业或者年度营业额在2亿元以上的,最高资助100万元; 2、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或者年度营业额在1亿元至2亿元的,最高资助80万元; 3、深圳市农业龙头企业或者年度营业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以上的,最高资助60万元; 4、年度营业额在50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上的,最高资助40万元; 5、农业科研项目、区事业单位农业项目和区农城化股份公司农业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农业发展资助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待初审通过后,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需同时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原件,网上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原件,网上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 (四)由税务部门(国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网上扫描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 (五)由税务部门(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网上扫描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 (六)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原件,网上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 (七)企业项目实际投资额审计报告(报告要以审查项目合同、发票、银行付款流水单据为基础,明确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对大额支出未通过银行结算以及证据链缺失的投资,不予确认;审计报告附件须包括不限于项目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据、项目施工前后对比照片等);(提交纸质审计报告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网上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 (八)承诺函。最近三年累计获得资金扶持额度:(一)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企业,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二)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同时,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发展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201901/t20190104_15222140.htm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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