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浙江省
信息来源: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距申报截止5天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
申报时间: 2025-07-11 ~ 2025-07-21
阅读人次: 103
立即申报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省单项冠军基本条件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业务时间达到6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对注册地为山区海岛县的企业,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业务时间需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2年及以上。 本项所指新产品是指在国家《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里无对应分类的产品,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且为全球首发或国内首发。 (二)市场竞争力强。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5或全国前3,可通过企业自证或其他方式佐证。产品类别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生产性服务类别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小类”界定,每个产品类别原则上仅认定一个单项冠军。 (三)发展稳中向好。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须达到4亿元(其中一年达到即可)。 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遴选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受此限制。对注册地为山区海岛县的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标准按70%执行。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标准可放宽至1亿元:①申请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排名前3;②申请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③申请产品全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④从事历史经典产业。 (四)创新能力强。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平台,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原则上达到3%或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相关知识产权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五)质量效益优。申请产品质量精良、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全国领先,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主导产品的能耗达到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绿色低碳水平较高。 (六)经营管理良好。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平均水平。管理理念先进,精益化管理水平高,数字化改造成效显著。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建设。重视并积极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国际业务收入行业领先,具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说明:1.基本条件中所称“全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是指在浙江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并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企业中,全球或全国市场占有率最高。 2.基本条件中所称“国际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境外投资、国际工程承包、国际贸易等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 3.基本条件中所称“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是指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类要素资源的能力。 4.基本条件中所称浙江省隐形冠军是指经省经信厅认定的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需为有效期内。 5.基本条件中所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指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为有效期内。 二、认定条件 (一)省单项冠军的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坚持专业化发展,市场竞争力强、发展稳中向好、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经营管理良好(见附件)。同时,企业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引导企业围绕以下领域或战略创新发展: 1.所属行业属于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工业“六基”领域,以及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重点支持的领域、历史经典产业等。 2.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参与国家、省级重大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产业)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创新类奖项,拥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 3.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卡脖子”技术攻关、“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等项目。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大国重器建设,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填空白,提高制造业国产化替代率。
支持力度
1.省经信厅建立完善分级培育机制,积极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省单项冠军、定期组织开展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以下简称“省单项冠军培育库”)入库、挖掘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原则上应纳入省单项冠军名单(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未获省单项冠军的企业可直接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各设区市经信局推荐申报省单项冠军的,原则上应纳入省单项冠军培育库。支持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为省单项冠军。 3.本办法印发之日前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自动认定为省单项冠军。 4.省经信厅建立完善常态化联系制度,深入推进链企直通车服务机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提供精准化服务。各设区市经信局应建立“企业直通车”常态化联系制度,指导用好惠企政策,协调解决土地、用工、用能等问题,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协会、商会、联盟等作用,为省单项冠军提供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市场对接、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 5.支持获得省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申报浙江省雄鹰企业、浙江省“链主”企业、浙江省民营经济总部领军企业、浙江省未来工厂、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浙江省智能工厂、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等。各地应创新政策工具,对获得省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人才等政策支持。 6.各地应支持省单项冠军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提升金融服务的有效性、精准性。 7.各地应鼓励支持省单项冠军在全球布局研发设计中心,优化生产网络和供应链体系,有效对接、利用全球资源。鼓励有条件的省单项冠军稳妥开展国际化经营、优化研发生产营销服务布局,加快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8.各地应加大对省单项冠军的宣传推广力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统筹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对企业典型事迹、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编制发布企业案例集,打造“单项冠军”名片。
申请材料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拟申报企业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于2025年7月21日前通过“浙里雄鹰申报平台”(https://szjj.jxt.zj.gov.cn:8282/declare/guide)向所在地经信部门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在浙央企作为申报单位的,可直接向省经信厅进行申报,并报所在地经信部门备案。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已在“浙里雄鹰申报平台”填报或更新相关数据的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可选择自动导入已填写的相关数据,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s://jxt.zj.gov.cn/art/2025/7/11/art_1582899_28166.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