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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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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数字经济)-数字经济企业落户支持
申报时间: 2023-07-10 ~ 2023-08-18
阅读人次: 28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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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区块链 软件 高技术服务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注册地、统计地、纳税地均在坪山区,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且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数字经济产业适用目录》(见第六部分)范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4.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5.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第一款资助的,可不受上一年度在坪山区的税收贡献限制。申请第一项奖励的企业,须于 2021 年迁入坪山区,且须入选中国互联网协会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 100 强》榜单或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发布的《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名单》;申请第二项实缴资本奖励的,新注册的企业,按照注册后第一年或第一个会计年度实缴资本为基数给予奖励,新迁入的企业,按照迁入后第一年或第一个会计年度追加实缴资本为基数给予奖励;申请第三项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企业落户奖励的,基金投入额按单笔投资1000 万以上的累计投资额计算。
支持力度
数字经济主要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及其与各行各业融合衍生出的新兴业态。 1.对新迁入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或“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两项认定同时满足时只奖励一项。 2.对在坪山区实缴资本金2000万元(含)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按实缴资本金额1%,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奖励金额按企业首次达到上述标准时的实缴资本进行核定。 3.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上年度新注册或新迁入的数字经济企业,获得单笔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基金投入金额1%,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申请材料
(一) 基础材料 1.《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类—支持数字经济集聚发展专项资助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4.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 2021 年度纳税证明; 5.年度累计获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50 万元(含)以上的三年内不得搬离的承诺函原件(格式参见第七部分《承诺函(通用版)》); (二)申请第一款第 1 项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 6.相关榜单及企业在榜单中的排名情况; (三)申请第一款第 2 项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 7.落户后至 2021年度实缴注册资本专项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申请第一款第 3 项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 8.股权投资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备案信息截图、股权投资合同、股权变更相关证明材料、收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编制页码,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项目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9885585.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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