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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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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
申报时间: 2024-04-25 ~ 2024-06-30
阅读人次: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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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传统服务业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评聘范围 (一)参评企业范围 我市已备案开展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均可申请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可开展特级技师级别评聘工作,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主企业、大型企业可开展首席技师级别评聘工作。 (二)开展职业(工种)范围 可开展职业为收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已设置高级技师的技能类职业。 二、评聘计划 2024年评聘工作分两期进行,第一期: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期:10月30日前完成。 三、参评人员基本条件 (一)特级技师 特级技师指在企业生产科研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业绩贡献突出的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工作,精通本职业及相关职业的重要理论原理及关键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工艺难题,承担传授技艺的任务,在技能人才梯队培养上作出突出贡献。 符合上述要求,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参加特级技师评聘: 1.取得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应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2.取得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关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3.取得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应的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并取得地级以上市政府部门(含厅局级)颁发的技能类人才荣誉(地级以上市“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和地级以上市技能领军人才奖励)或中央企业二级(省级)以上单位、世界500强企业(近三年榜单内)授予的技能类人才突出贡献奖励。 (二)首席技师 首席技师指在技术技能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在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具有公认的高超技能、精湛技艺的“地方或行业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为地方、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为国家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发明等作出突出贡献。在地方、行业企业的技术进步与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专业水平在地方、行业企业具有很高认可度和影响力。 符合上述要求并获得技能类人才省级以上表彰,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参加首席技师评聘: 1.取得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应的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2.取得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应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省级以上表彰范围主要为:“南粤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奖牌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企业可在以上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企业技能人才规划进一步设置或细化本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岗位条件。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直接申报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在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发明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部委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支持力度
(一)企业可与通过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审的人员签订聘任协议,并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工作平台,为其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提供条件。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可比照本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 (二)按规定获得首席技师或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公布已开展此项评审工作的企业和获证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广东省高技能领军人才或高层次人才认定范畴。
申请材料
一、申请备案职业及等级。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的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办事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版块(以下简称“业务系统”)的“备案新增”栏目,申请备案拟评聘的职业及等级。已具备拟评聘的职业评价资质的可申请备案增加特级技师(T级)、首席技师(S级)等级,已具备拟评聘职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资质的企业无需重复申请。备案工作参照《广东省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企业备案工作指引(试行)》执行。指引查阅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业务网站—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技能人才评价服务—机构备案工作文件栏目(http://hrss.gd.gov.cn/ztzl/gdjnrc/jgba/gzwj/content/post_4157573.html)。 二、制定评聘工作方案。企业可参照《广东省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方案(样例)》(附件1),结合企业人才规划和发展需要,制定本企业评聘工作方案,明确评审职业(工种)、评审条件、评审方式、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岗位聘用等,并向全体员工公开。 三、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价结果上报材料清单: (一)特级技师 1.《XXX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方案》。 2.《广东省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申报表》。 3.参评人员符合基本条件里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如采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可提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里的证书查询截图代替证书扫描件。 4.参评人员业绩亮点图文概要(word版,内容不超300字,并同步提交本人在工作现场的高清图片)。 5.《关于开展广东省2024年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的pdf版(此项为证书上报国网的佐证材料要求,可找所属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机构提供)。 (二)首席技师 1.《XXX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方案》。 2.《广东省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申报表》。 3.参评人员符合基本条件里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如采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可提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里的证书查询截图代替证书扫描件。 4.参评人员业绩亮点图文概要(word版,内容不超500字,并同步提交本人在工作现场的高清图片)。 5.参评条件中提及的省级以上表彰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关于开展广东省2024年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的pdf版(此项为证书上报国网的佐证材料要求,可找所属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机构提供)。 (三)符合直接申报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条件的参评人员,需提供如下之一作为参评佐证材料: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证明材料(扫描件); 2.在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发明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证明材料(扫描件)。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1261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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