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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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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专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
申报时间: 2026-05-27 ~ 2026-07-15
阅读人次: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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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贸易
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按照《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6年)〉的通知》(东商务〔2026〕31号)和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并为开展审核和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申报单位可通过“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平台查看政策办事指南、查询业务审批进度。 (四)支持对象。在东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自主向已备案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的企业。 (五)支持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保险费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六)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缴保险费是指企业实际缴纳且已获保险公司出具发票的保险费金额。 2.当年申报资金超出年度预算总金额时,以预算余额按比例予以支持。
支持力度
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普惠平台类”项目除外)的企业,市财政按实缴保险费30%给予支持,每年每家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home)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平台生成的申请文件原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该事项上线后方可填报,具体上线时间将另行通知)。 2.保险费通知书或最低保险费通知书(第一页)复印件。 3.实缴保险费的发票及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4.企业在项目业务年度内任一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境内发货人或生产销售单位须为申报企业,且“境内发货人”须为东莞企业)。 上述事项均支持线上线下申报和全市通办,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申报。 (一)线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zclist/zcsb),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登录企莞家,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并选择对应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相关申报指南的要求填选申报信息、办理情形、申报材料等内容,同步选定任一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纸质材料交件大厅。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等待上门取件后寄往选定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前往线上申报时选定的交件大厅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线上申报时选定的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请于申报时间截止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二)线下申报。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收件录入。申报单位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东莞产品境外展销中心建设项目等11个政策兑现事项申报工作的通告 https://dgboc.dg.gov.cn/gkmlpt/content/4/4542/post_4542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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