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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珠海市
信息来源: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距申报截止16天
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6-18 ~ 2025-07-04
阅读人次: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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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一)绿色循环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在广东省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及粤港清洁伙伴项目。 (二)不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期间,经查询发现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 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三)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存在获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验收情况的项目单位(超过项目完成期限3个月尚未完成验收,已延期项目按延期时间计算),不得申报。 (四)不得多头申报和多个独立法人单位联合申报。 (五)已获得过绿色循环发展资金(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奖励的企业不再奖励。 二、支持范围 (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地市辖区内已建成的(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2)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项目和综合利用(再生利用)项目,(3)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垃圾焚烧飞灰)项目,(4)绿色园区、绿色工厂过程中实施的固体废弃物减量化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1.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完工时间:项目已完工,且完工时间在2024年7月1日(含)至2025年6月30日(含)之间。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市,下同)不低于6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市,下同)不低于300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建立的多个回收网点可以合并计算。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项目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车辆购置),且应遵循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从小原则。 建设标准:仅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企业、电动自行车生产规范企业、锂电池生产规范企业、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建立的动力电池回收网点,且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2019年第46号公告)及相关标准,经生态环境、应急、消防等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实际投入运营。 2. 其他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完工时间:项目已完工,且完工时间在2024年7月1日(含)至2025年6月30日(含)之间。 项目设备投资额: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市,下同)不低于6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市,下同)不低于300万元。 项目设备投资额是指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项目实际发生的设备投资额(不含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车辆购置),且应遵循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从小原则。 综合利用能力:单个项目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应不低于:(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万吨/年,(2)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1万吨/年,(3)生活垃圾5万吨/年,或垃圾焚烧飞灰3万吨/年,(4)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相关标准要求。 节能审查:如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要求。
支持力度
1.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项目:珠三角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且下限不低于60万元,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 2. 其他项目:珠三角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2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30%,且下限不低于60万元,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材料
1.2026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绿色循环发展)入库申请报告封面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5.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承诺书 6.二级项目申报绩效表 7.2026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6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https://www.zhuhai.gov.cn/gxj/gkmlpt/content/3/3806/post_3806886.html#6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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