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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建设投入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50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1.支持对象: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的企业。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2)申报单位与985、211、教育部双一流大学的校本级、学部学院、科研机构或经地级市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科研机构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在光明区联合建立实验室、研发中心,并且双方已开展实质性合作,建立时间以共建协议签约日期为准。 (3)申报单位联合建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的新增建设投入不少于200万元。
支持力度
1.支持方式:事后资助,属评审类项目,有数量限制,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2.支持标准: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按新增建设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www.szgm.gov.cn/gmkjcxj/gkmlpt/content/11/11261/post_11261577.html#11036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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