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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商贸流通业资助项目(支持商业企业做大做强)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6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贸易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商业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的在库统计企业,可不受注册地资格条件限制;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支持力度
对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增长率,按照销售增长额(营业增长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已认定为南山区总部企业的商业企业,奖励上限提高至600万元。(申请项目的奖励金额需达到2万元)。申请企业需具备的条件和奖励比例如下: 1、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0(含)-50亿元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或上年度销售额50亿元及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批发企业,按照不超过销售增长额的0.3‰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2、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含)-5亿元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或上年度销售额5亿元及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零售企业,按照不超过销售增长额的1‰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3、上年度营业额达到2000(含)-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或上年度营业额5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住宿企业,按照不超过营业增长额的3‰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4、上年度营业额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统计在库餐饮企业,按照不超过营业增长额的3‰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扫描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请三(二)“支持商业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 上两年度12月份的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或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无月报可提供年报)及上年度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网上提交资料要求:扫描上传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提交。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南山区2021年度商贸流通业资助项目系统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nsqjjcjj/gkmlpt/content/9/9362/post_9362675.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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