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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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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补贴
申报时间: 2026-01-16 ~ 2026-12-31
阅读人次: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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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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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二)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具备在龙岗区开展相应工种培训所需的场地、设备、师资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在龙岗区开展职业培训活动。 (三)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申报的培训项目列入区人力资源局当年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按计划完成培训项目(2026 年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具体工种及对应培养数量,我局将于 2026 年第一季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招收的学员为龙岗区企业在职员工,且学员完成培训项目获得高级工以上(本申报指南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支持力度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每培养 1 名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员工,按 3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本项补贴实行总额控制。如某培养工种当年符合补贴条件的总人数不超过该培养工种的当年培养名额,则根据学员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按 3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补贴;如某培养工种当年符合补贴条件的总人数超过该培养工种的当年培养名额,则按比例核减补贴标准,并按核减后的补贴标准给予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补贴。
申请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备案证等培训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报告; 4.龙岗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报名学员花名册(附件4); 5.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由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需包含以下信息:培训方式、培训地点、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计划); 6.培训机构线上(线下)培训承诺书; 7.受理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纸质材料加盖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公章。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岗区2026年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www.lg.gov.cn/lgrlzyj/gkmlpt/content/12/12604/post_12604215.html#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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