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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加快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培育优质药类产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22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生物医药
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起,为已在本地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生物医药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单位拥有已开展临床三期试验的1类创新药研发管线1个(含)以上或已开展临床三期试验的2类/3类药物研发管线2个(含)以上。如在药品申报前因获得突破性疗法、紧急使用药物、细胞与基因治疗等免除三期临床试验(附条件上市)的,按临床三期执行。 (三)申报单位或其实际控制人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
支持力度
申报单位药品上市并在本地实现销售收入,对首次突破对应销售收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一次突破多个的,按对应最高额进行奖励,最高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首次突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下的,每2亿元为一档,奖励每档增加200万元;10亿元以上的,每5亿元为一档,奖励每档增加50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征求《坪山区关于加快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https://www.szpsq.gov.cn/hdjlpt/yjzj/answer/4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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