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重新申请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当前服务地区
深圳
[切换地区]
深圳
广州
东莞
惠州
青岛
佛山
武汉
珠海
厦门
中山
长沙
全国热线:
400-666-8360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平台介绍
联系我们
服务标准
专家入驻
资料下载
登录
免费注册
政策咨询
查企业
政策匹配
资助补贴
政策法规
申报通知
结果公示
当前位置:
企殿企业服务平台首页
政策咨询
资助补贴
所属地区:
国家部委
信息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申报下一批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中老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7-28 ~ 2025-08-05
阅读人次:
226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资助历史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新能源与节能
农业
公共服务
5G/移动通信
申请条件
(一)资助领域 支持以下领域老挝科研人员来华开展时长分为3 个月、6个月或 12 个月的科研交流。 领域方向:智慧农业;公共卫生;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可再生能源。 拟支持项目数:10 个。 共拟支持经费:不超过 240 万元人民币。 (二)资助期限 老挝科研人员来华交流时长为3 个月和6 个月的,项目执行周期为 12 个月;来华交流时长为 12 个月的,项目执行周期为18个月。 (三)资助方式及要求 1. 根据老挝科研人员来华交流时限(3/6/12 个月),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中方接收单位(即项目申报单位)。中方接收单位收到经费后,按月拨付给老挝来华科研人员,须确保老挝来华科研人员购买在华交流期间的医疗和人身意外等保险,具体经费发放方式由中方接收单位与老挝来华科研人员商定。经费拨付到中方接收单位和发放给老挝来华科研人员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税费,由中方接收单位按照本单位及税务部门规定进行缴纳。 2. 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项目执行期满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编制项目资金决算。项目无间接费用,中方单位不得截留经费,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入选人员来访交流,支出科目仅包括重点专项项目“业务费”中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四)申报资格要求 项目支持老挝科研人员来华开展科研交流。1. 申报中老项目的老挝科研人员应为项目外方负责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籍; (2)在老挝拥有正式工作,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技政策研究;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 5 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4)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或科研潜力; (5)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80 年1 月1 日及以后出生)且身体健康; (6)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能力; (7)承诺在华交流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则,尊重当地风俗; (8)该人员同期不得重复申请或承担中国政府资助的访问学者或奖学金项目,如科技部“国际杰青计划TYSP”和中科院“国际人才计划 PIFI”等。 2. 申报中老项目的中方接收单位1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能力、具备相应科研条件和能力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校或企业等; (2)能够为老挝来华科研人员提供在华必要工作条件,确定1 名项目中方负责人按指南要求申报中老项目并负责项目实施。中方项目负责人应为 196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其申请和在研的科技部人员交流项目合计不超过1项; (3)能够向老挝来华科研人员出具邀请信等材料并协助其办理入境签证、外国人居留证等相关手续; (4)在收到项目资助经费前,能够垫付相关费用以保障老挝来华科研人员在华生活相关需要; (5)能够提供配套资金支付老挝来华科研人员的行政管理开支、必要科研设备购置、国内差旅费等; (6)能够指定本单位的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承担老挝来华科研人员管理及答疑工作,并向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及时报送进展、总结及收据等各类材料。
支持力度
每个中老项目限资助老方 1 人来华,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月(税前),即 3 个月项目资助6 万元、6 个月项目资助12万元、12 个月项目资助 24 万元。资助经费用于老挝来华科研人员支付国际旅费以及在华期间生活开支、住房租赁、保险购置(保险为必须项,且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
申请材料
申报中老项目由中方接收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填报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拟接收的老挝来华科研人员在申报书中应作为项目外方负责人进行填报,其所在单位在申报书中作为项目外方承担单位进行填报。附件材料中应包括: 1. 中方接收单位邀请信(应包括外方人员姓名、单位、来华工作期限、工作职位等必要信息)。 2. 老挝来华科研人员护照个人信息页(须包含照片、姓名、护照号)、最高学位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含教育、工作经历)。 3. 其他与老挝来华科研人员科研能力与水平相关的参考材料。 4. 中老单位间的合作协议。中方接收单位需自行联系拟接收的老挝来华科研人员,并获取其护照、最高学位证书和在职证明等附件材料。
项目来源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三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723/5722.html
【申报通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三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3
项目类别: 科研立项
相关推荐
国家部委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申报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国家部委
国际竹藤组织合作项目
距申报截止3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部委
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项目
距申报截止3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部委
盖茨基金会“女性健康创新”合作研究项目
距申报截止19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公众号
扫码关注企殿
了解更多专业知识
电话
全国热线:
400-666-8360
客服
回顶部
返回到顶部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
公司名称
搜索
*
联系人
备注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登录提示
需要登录后才能操作
立即登录
会员登录
快速登录
密码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
忘记密码
注册有礼
登录
忘记密码
注册有礼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
公司名称
*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深圳市
区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
匹配公司
搜索
*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
产业类别
大数据
5G/移动通信
物联网
文体旅游/酒店
电子信息
化工产业
互联网
海洋产业
新能源汽车
医疗器械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机器人
高端装备
节能环保
生态修复
科研单位
公共服务
贸易
交通/物流/供应链
金融业
传统服务业
农业
文化创意设计
其他
新能源与节能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军工业
电子商务
科技中介
传统实业
电子竞技产业
现代服务业
汽车制造业
采矿业
建筑业
产业园
软件
集成电路
区块链
人工智能
航空航天
提交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