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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52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1.支持对象:承担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项目的科技领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或者申报单位为依托独立法人单位在光明区建设具有相对独立的财务权的科研实体,相关主体需符合本规程第六条所述要求。 (2)已通过区政府有关会议议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3)申报单位所发起或参与的国际大科学计划或大科学工程需获科技部批准立项或经市级及以上部门批准,立项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以立项文件落款时间或项目合同书落款时间为准)。 (4)申报单位在基础前沿领域具有国际优势,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及国际合作基础;项目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曾任职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国内外龙头企业担任学科带头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或业界影响力,仍然活跃在科研一线。 (5)项目需依托光明区已有或在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针对前沿科学问题,具备启动大科学研究计划,或启动下一代大科学装置预研的能力。
支持力度
对发起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项目的科技领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www.szgm.gov.cn/gmkjcxj/gkmlpt/content/11/11261/post_11261577.html#11036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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