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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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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C类
申报时间: 2025-06-06 ~ 2025-06-30
阅读人次: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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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或科技部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依托企业。 申请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风险防控机制等相关制度。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市财政资金资助企业的金额,并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2、申请人(项目负责人) (1)青年项目C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为项目承担单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承诺在项目执行期内全职在本市工作(每年应当平均不少于9个月在项目申请单位工作);属于在站博士后的,应当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实际工作期间涵盖项目执行期; ②截至2025年1月1日,未满3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未满3年(2022年1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 ③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和B类项目(含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获得者,省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本市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或者博士启动项目资助获得者,以及本市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获得者不得申请。 3、其他 申报交叉科学学科除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至少两个不同一级学科的教育背景(包括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或者具有开展跨学科交叉科学研究的经历,且本人在其中发挥过关键作用。 ②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须具有明显的交叉科学研究特征,具有开展交叉科学研究的必要性。 ③项目申请代码应为2至3个,且至少跨2个不同学科领域且分属不同研究领域。 备注:国家级项目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基础研究类项目,省(部)级项目指其他国家部(委)、各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有关基础研究类项目。 (二)限项条件 各申报单位按照以下原则择优举荐: 1、青年项目A类每个单位最多举荐20项,每个学科最多举荐5项; 2、青年项目B类每个单位最多举荐30项,每个学科最多举荐5项; 3、青年项目C类每个单位最多举荐40项,每个学科最多举荐5项。 4、截至申报开始之日,每位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在研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3个(平台和载体专项项目、事后补助类、已向窗口提交纸质验收申请材料的项目、本次举荐项目除外)。 5、每位申请人当年只能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请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A类、B类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中的一项。 6、每位申请人当年只能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请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C类项目、面上项目中的一项。
支持力度
青年项目C类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经费最高30万元,立项项目不超过200个;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原件。 (二)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未能完成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单位,提交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项目负责人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项目负责人在深圳全职工作材料: 1、境内人才,须提供“全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银行工资流水/个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2、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才,须提供“全职劳动合同+出入境记录+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银行工资流水/个税缴纳凭证复印件”,(社保、纳税截止申报之日起近3个月); 3、在站博士后提供涵盖项目执行期的工作协议原件(未涵盖项目执行期的附加提交续签合同且双方盖章的承诺书)。 4、全职劳动合同需在有效期内,不得隐去聘用岗位、合同期限等关键信息。如劳动合同临期或递交申请书时劳动合同已到期,需提供有效期覆盖申请资助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截止时间在项目开始实施前的,需在劳动合同截止日期当月补交与申请单位续签的聘用期覆盖申请资助期限的劳动合同。未按要求提交或补交具有有效聘期劳动合同的项目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除长聘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时间不明确的(如合同截止日期显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止”),需另提供可体现明确合同有效期的支持文件。 (七)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代表性研究成果、承担主要项目的立项文件和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论文、专著、专利、高层次人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其中青年项目B类必须提供主持省部级以上基础研究项目的立项文件(合同书盖章或结题文件),青年项目A类必须提供主持国家级基础研究类项目的立项文件(合同书盖章或结题文件)。对已被接受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接受函或在线出版的网页链接,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 (八)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工作时长承诺书原件,保证资助期内全职在项目承担单位工作,项目执行期平均每年内在深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九)项目承诺书原件。 (十)须经科技伦理审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伦理审查委员会初始审查批件,或供申请使用的伦理审查意见。 (十一)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原件。 (十二)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证书有效期应在项目受理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之前)、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项目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204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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