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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金融服务商贸业企业(贴息)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6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贸易
申请条件
一、本次资助范围 符合《操作规程》相关申请条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获得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和我区合作担保机构信用担保的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对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以区统计局名单为准。 (三)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支持力度
(一)2020年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总额最高30万元的贴息支持。 (二)每次贴息总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三)企业可申请一次,每次最多可报3笔贷款。 (四)企业申请贷款利息补贴的项目必须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实际已发生利息支付,且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归还利息后方可申请。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金融服务商贸业企业(贴息类)资助申请书”、“承诺书”。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贷款合同复印件。 (六)已付利息清单原件。 (七)银行出具的“企业付息证明”原件、利息单复印件。 (八)企业提供新增贷款用于实际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龙华区金融工作局关于开展服务和商贸业企业贴息和担保手续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7914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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