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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42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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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 2.企业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生产产品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范畴; 3.企业需已完成对本区文化馆馆藏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转化与开发、已拥有最终成品,且该转化与开发需经产权持有者授权; 4.上年度纳统营业收入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
支持力度
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50万元。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可提供验资报告); 4.企业上一年度统计定报(企业财务状况表),如企业无上一年度统计定报,则提供上一年度统计年报(企业财务状况表或工业企业成本费用); 5.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6.申请报告(报告中要体现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规模、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数字化转化与开发成品介绍); 7.数字化转化开发的授权证明材料、相关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清晰扫描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3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1077299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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