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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距申报截止27天
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
申报时间: 2026-01-19 ~ 2026-02-14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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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请条件
一、参与评价的从业单位范围 参与我省水运工程项目的建设(代建)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等从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参评项目和无参评项目自愿参评两种情形参与信用评价工作。 (一)参评项目范围 以下项目(详见附件1)及相关从业单位按规定参与2025年度信用评价: 1.部、省批复初步设计(含委托地市批复)且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在建水运工程项目; 2.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港口)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初步设计且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在建水运工程项目; 3.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但2025年度已完成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审查(审批)的项目,仅设计企业参与评价; 4.土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施工可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参与评价。 未列入附件1参评项目清单,但符合《实施细则》参评范围要求的项目及相关参建单位(如工程咨询单位等),参评单位或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航道事务中心可根据管理范围提出参评申请(见附件2)报厅审查,项目及其相关参建单位通过审定后可纳入2025年度信用评价范围。在建项目2025年度完成主体施工工程量未超合同额10%的,对应施工、监理和机电、房建以及设备采购等相关标段的从业单位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二)参评从业单位资质范围 参评设计企业为具有水运行业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参与水运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施工企业需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相关专业承包资质;监理企业需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资质。水运工程咨询单位指为发展战略、规划、项目等提供工程咨询服务并具备水运行业咨询资信或者设计资质的企业。其他资质的企业暂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三)无参评项目自愿参评 水运从业单位无广东省内参建项目或其参建项目不符合参评范围但自愿参加评价的,在广东省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具有水运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以及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专业含“水运”的甲级资信工程咨询单位,可申请参加本次信用评价。 咨询企业参评项目可按有关要求自行提出申请并经省厅审核同意后参加本次信用评价。
支持力度
待发布。
申请材料
参评从业单位(包括初次申请参评单位)应于2026年2月14日前按规定完成自评,并通过“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生成的自评材料打印盖章后送所从业的在建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复评。仅设计参评的项目,需附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和有关审批文件。企业自评材料可随其最大合同额标段的自评材料一并报送项目建设单位并逐级报厅,也可于2026年2月14日前邮寄至厅(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2515室,电话:020-83834904)。
项目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https://td.gd.gov.cn/gkmlpt/content/4/4844/post_4844695.html#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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