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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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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专项-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奖励
申报时间: 2023-04-10 ~ 2023-04-26
阅读人次: 310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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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获得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立项扶持。 3.获上级立项扶持的项目已于上一年度通过结题验收;已获得龙岗区“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的项目,在取得验收通过通知书后下一年度提出剩余资金的申请,已获扶持的部分,不予重复配套奖励
支持力度
按不超过上级扶持资金的30%,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获得该项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对已获得龙岗区“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的项目,在通过结题验收后下一年提出扶持申请,已获资助的部分,不予重复扶持。
申请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5.申请国家和省科技项目、市技术攻关项目的申请书(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6.国家、省、市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验原件。如为多方合作项目,须另附上合作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7.上级立项拨款经费全部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多方合作项目,提供项目合作协议、上级拨款总经费到账凭证及各合作单位拨款经费到账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8.项目验收通过通知书、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9.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主选择提供)。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单位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项目来源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的通知 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1053108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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