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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科技创新-科技立项及奖励支持(科学技术奖、专利奖)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81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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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二、项目条件 1.奖励配套需在上年度获奖,所称年度均以国务院发布的当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决定、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当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通报、深圳市政府发布的当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通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2.已获得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不得与福田区其他支持重复申请。
支持力度
1.对上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的完成单位奖励75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前3名奖励25万元,二等奖非前3名奖励15万元。 2.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个人奖励1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励50万元、25万元、10万元。 3.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市长奖的个人奖励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的个人奖励2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第一完成单位,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4.对上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含外观设计奖)的企业或福田区户籍的自然人给予支持,金奖配套奖励100万元,银奖配套奖励25万元,优秀奖配套奖励10万元。申请人应以第一顺序专利权人申请该配套奖励,多项专利获奖的,累计支持最高150万元。
申请材料
项目来源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40730849624422423199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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