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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科技园区(孵化器)环境建设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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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建筑业
申请条件
对福田区政府认定的科技园区(孵化器)近三年来(自2017年1月1日起计)在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改建、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等方面的建设投入给予支持,申报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申请单位须在福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运营的园区(孵化器)位于福田区,园区(孵化器)有专业的管理机构运营一年以上; ②申报项目投资金额须从2017年1月1日后起计。
支持力度
经审计后,可给予项目投资方按实际资金投入的50%的给予支持,科技园区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科技孵化器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申请材料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营业执照 园区(孵化器)建设机构的法人代表身份证 园区(孵化器)建设机构上年度在福田区的纳税证明 园区(孵化器)建设机构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提交)或财务决算报告(事业单位提交) 申报项目专项费用支出情况报告(含新建、改扩建面积及资金投入等资料) 园区(孵化器)的土地证、房产证或物业租赁合同 科技园区(孵化器)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清单(入驻企业名称、租赁的房号、面积、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介绍、上年度税收、产值、利润、知识产权情况、标注国高企业等)
项目来源
2020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007133140252696931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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