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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待定
市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标准“领跑者”资助项目(评估机构)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8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75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一)支持范围 经国家级标准化研究机构确认的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其提交的评估方案对企业标准实施评估后,至少一家东莞企业获评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在市场监督总局发文公布的重点领域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 (二)一般条件 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和《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且规上工业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资金不得为零。 (三)项目条件 评估机构的需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本市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 (2)国家级标准化研究机构确认的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 (3)发布评估方案,且发布的评估方案至少有一家东莞企业受评为企业标准“领跑者”。
支持力度
按发布的评估方案数量,且最终领跑者名单中至少有一家东莞企业上榜的评估方案,每个评估方案给予不超过7万元资助。上述方案中每新增一个东莞企事业单位的领跑者产品或服务,增加不超过2万元/个资助,每个方案资助不超过15万。同一评估机构每年资助不超过5个项目。
申请材料
(一)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申报个人项目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市工作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二)《2022年度东莞市标准化战略项目资助申请书》。 (三)佐证材料 申报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的,评估机构应提交评估机构相关资质证明、申报的评估方案及对应企业上榜的佐证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dgamr.dg.gov.cn/gkmlpt/content/3/3900/post_3900224.html#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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