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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待定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核准制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95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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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一)入选HROOT年度榜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未纳入榜单但营业收入与榜单内同类机构相当的; (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相关服务; (三)中国境内或海外上市企业,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相关服务; (四)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和统计地均在深圳市(不含龙岗区),上年度在本行业领域内营业收入处于全市前20名(不含已入驻园区机构); (五)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上年度在本行业领域内营业收入处于全区前10名(不含已入驻园区机构); (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客团队,主营业务为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软件,服务产品或模式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具备较大的发展潜力;可在园区孵化成功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七)协助龙岗区政府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校等相关机构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八)属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重点引进的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九)经联席会议认定的其他成长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支持力度
1、对入驻产业园的机构给予房租补贴,机构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房租补贴面积。经核准后,按核准面积实行“两免两减半”的政策,即从机构核准进驻开始,第1年、第2年的租金全免;第3年、第4年的租金减半。 2、入驻产业园机构承办各级高水平学术研讨和业务交流活动可以给予补贴。承办国家级、省级学术研讨和业务交流活动,对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国家级10万元、省级5万元的补贴。 3、入驻产业园机构发展“互联网+”和“专、精、深”等新兴业务和产品给予补贴,对荣获国家、省和市级科技创新奖项的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贴。同一奖项已获我区相关部门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www.lg.gov.cn/lgkjj/gkmlpt/content/6/6272/post_6272685.html#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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