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距申报截止20天
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渔业类)认定
申报时间: 2026-04-27 ~ 2026-05-19
阅读人次: 108
立即申报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农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认定对象 在深圳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水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渔业生产经营服务等涉渔产业为主业,通过直接聘用或与企业、乡镇政府、村集体、农村合作社合作等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渔户(渔工),保障我市主要水产品安全有效供应,在规模和经营指标或科技创新等方面达到《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渔业类)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标准的农业企业(渔业类)。
支持力度
待发布
申请材料
申报认定企业须将以下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需企业盖章确认)一并盖章提交受理单位。 (一)申报基本材料 1.申报表。申报认定企业填报《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渔业类)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2024和2025年度企业审计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验证,无码报告视为无效)。 4.企业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依法纳税情况、有无重大涉税违法问题的说明(提供企业纳税证明和税务违法记录证明)。 5.企业2年内(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说明(提供社保缴纳清单及缴纳明细)。 6.企业征信情况或银行信用评级情况。 7.企业信用报告(深圳信用网下载国家标准版)。 8.企业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含日常使用台账)。 9.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报告。 10.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二)申报专项材料 1.所从事行业或者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者需取得相关资质、许可的,应当按要求取得,并提供相关业务许可证明(如水产种苗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证、渔业捕捞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企业生产基地或经营场所产权证书或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海域、生产经营场所、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渔业捕捞企业提供生产渔船采购发票、租赁协议或渔捞日志等其中一种),加工、贮藏保鲜、冷链等设备设施购买或租用证明,种业企业、质检企业、科研机构需提供科研团队及实验室(水产品质量检测室)相关情况,互联网平台企业需提供线上交易平台所必备的设备设施及配套的研发运维团队情况。 3.企业注册地或带动渔户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三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带动渔户证明;企业招聘渔工或带动渔户5%名册(含姓名、住址、联系电话);企业与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渔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水产品购销、订单、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带动渔户的合同、协议;水产品市场带动型企业(含互联网平台企业、渔业展会主承办单位)需提供市场(平台)商户注册情况(渔业展会提供展商参展情况)证明材料。 4.表明企业及产品竞争力情况属实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办法》附件2中的相关内容)。
项目来源
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开展2026年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渔业类)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pnr.sz.gov.cn/xxgk/gggs/content/post_12756003.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