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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产业空间培育支持(直播空间建设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9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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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建筑业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福田辖区内、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对福田区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单位。 (二)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支持力度
支持MCN机构投资建设网络直播空间,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经区政府认可,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20%,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申请材料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申报企业及直播空间简介 MCN机构在抖音、快手、微博、淘宝、小红书等平台认证的证明材料(平台截图或证明文件等) 区政府认可文件 直播空间房地产证书或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 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申报之日建设投入明细清单(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以及相关合同。 直播空间建设平面图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项目来源
2020年福田区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007213169746436708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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