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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持打造数字文化技术线下体验馆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39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 2.企业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生产产品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范畴; 3.利用AR、VR、CG(三维影像)、MR(混合现实)等数字技术,打造具有龙华元素的线下体验馆,且其衍生内容已实现产业化; 4.上年度纳统营业收入总额达1000 万元以上; 5.线下体验馆需有较完备的服务运营团队。
支持力度
鼓励通过AR、VR、CG(三维影像)、MR(混合现实)等数字技术,打造具有龙华元素的线下体验馆,且其衍生内容实现产业化,对上年度纳统营业收入总 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50万元。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可提供验资报告); 4.企业上一年度统计定报(企业财务状况表),如企业无上一年度统计定报,则提供上一年度统计年报(企业财务状况表或工业企业成本费用); 5.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6.项目情况报告(报告中要体现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规模、企业经营状况、AR、VR 等数字技术应用情况、龙华元素体现情况、发展前景); 7.体验馆物业不动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物业使用权证明材料; 8.运营机制、管理人员具体信息及劳务合同; 9.线下体验馆建设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结算报告(或结算单)等; 10.产品产业化证明材料(销售合同、银行转账记录)。 以上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清晰扫描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3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1077299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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