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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待定
产业用房扶持-现代物流业租赁办公用房扶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77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原则上应符合《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地”、“独立法人”、“每家单位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申报高端制造业、行业协会租赁办公用房的主体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地”资格条件限制。 (二)申报金融企业及金融科技企业、私募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购置及租赁办公用房,申报入驻风投创投专项楼宇的机构、高端制造业、人才服务机构租赁办公用房等项目的主体及申报新引进企业购置、租赁、装修办公用房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等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法人”资格条件限制。 (三)申报总部企业、上市企业、金融企业及金融科技企业购置及租赁办公用房,申报私募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新引进企业购置办公用房及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入驻风投创投专项楼宇的机构、重点服务业租赁办公用房、专业园区(楼宇)运营企业租金补贴等项目的主体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每家单位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总量控制限制。 二、项目要求 获得“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深圳市AAAAA级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在南山区内租赁自用仓库。
支持力度
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每年最高15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zcwj/qjzcwj/content/post_11217719.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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