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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考核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78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基地运营机构每年底向区科创中心书面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区科创中心每年对基地运营机构进行一次考核,对合格的基地予以支持。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与不合格五种。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一)不履行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具体职责,或严重违背与区科创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的约定责任; (二)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 (三)基地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支持力度
区科创中心依据考核结果,每年予以基地运营机构一定的运营费用,所需资金从区科创中心部门预算中列支。考核结果优秀、良好、中等、合格的,分别予以100%、90%、80%、70%的年度运营费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的,予以60%的年度运营费用;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区科创中心可直接解除合作协议。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www.szgm.gov.cn/gmkjcxj/gkmlpt/content/11/11135/post_11135549.html#1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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