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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待定
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专项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6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5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集成电路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交通/物流/供应链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申报单位为省外地区的,项目评审与广东省内单位平等对待,港澳地区高校院所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粤科规范字〔2019〕1号)文件精神纳入相应范围。 省外单位牵头申报的,经竞争性评审,择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科研机构、科研活动、主要团队到广东落地,且项目知识产权在广东申报、项目成果在广东转化等条件后,给予立项支持。 (二)坚持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牵头企业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龙头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在本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且以本领域领军人物或中青年创新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三)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项目应依托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的单位,加强资源统筹和要素整合,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或专题)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四)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五)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六)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牵头承担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分配相应合理的资金份额。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八)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支持力度
专题一:水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与应用 方向1:珠江三角洲感潮河网区溶解氧滚动预报与低溶解氧调控关键技术集成及应用示范,实施周期为2~3年。拟支持1项,支持1500万元左右。 方向2:珠江流域毒害污染物筛查、溯源和预警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实施周期为3年。拟支持1项,支持800万元左右。 方向3:控疫化学品、药品及次生产物识别与净化处理装备研发及应用示范,实施周期为3年。拟支持1项,支持800万元左右。 专题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与应用 方向4:臭氧污染快速预警及精准应对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实施周期为2~3年。拟支持1项,支持1500万元左右。 方向5:工业园区VOCs精准在线监测预警溯源系统研发与应用示范,实施周期为2~3年。拟支持1项,支持800万元左右。 方向6:天然气燃烧中氮氧化物源头控制新技术及装备集成与应用示范,实施周期为3年。拟支持1项,支持500万元左右。 方向7:船舶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控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实施周期为3年。拟支持1项,支持500万元左右。 专题三: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与应用 方向8:基于区块链与大数据的城市土壤污染智能管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实施周期为3年。拟支持1项,支持800万元左右。 专题四:固废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与应用 方向9:工业木质素废弃物的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实施周期为3年。拟支持1项,支持800万元左右。 方向10:江河湖海微塑料生态管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实施周期为3年。拟支持1项,支持800万元左右。 方向11:县域多源固废综合处置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集成示范,实施周期为3年。拟支持1项,支持800万元左右。
申请材料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进行技术就绪度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评估: (一)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本专项主要支持目前技术就绪度为3~6级的项目,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技术就绪度标准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 (二)查重及技术先进性分析。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照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与广东省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查重和先进性等分析。 (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研究成果一般应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见附件3)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提出项目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 拟立项项目经领域专家和战略咨询专家审议,并按程序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按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视项目进展分阶段进行资金拨付。 同一指南中的同一项目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予以并行支持。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pro/tzgg/content/post_3032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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