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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待定
重点企业(机构)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人才津贴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5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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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年龄未满40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港澳台籍,与区重点企业(机构)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实际办公地在龙华区,所在区重点企业(机构)为其在龙华区依法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以下所提个人所得税相同)6个月以上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本人所学专业或专业技术职称与区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或其从事的行业密切相关(以申请扶持时的最高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为准),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做出相关贡献的优秀青年骨干。具体人员可由企业举荐,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世界大学前300强毕业,并取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需为全日制,具体高校名单与排名,以申请时最近一次进入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单为准,以下所提高校排名相同)。 (二)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其他技术技能水平突出,能对我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支持力度
对毕业于世界大学前300强知名院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人才津贴,连续3年依申请等额发放。人才应在区重点企业(机构)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后提出首次申请。
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基地、其他博士后招收培养平台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重点企业(机构)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rlzyj/zcfg_166996/zcwj_166997/content/post_9310042.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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