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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科技创新-科技楼宇认定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67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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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二、项目条件 项目说明:有打造科技楼宇意向的运营机构,满足下列条件,可与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合作协议: ①楼宇可合作集中租赁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②运营机构需具备专业的招商、运营、物业管理服务团队,可为入驻企业(或机构)提供管理、商务等方面的服务,向入驻企业(或机构)开放提供公共空间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③楼宇运营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提供配套服务方案和优惠租金方案。 申请条件:经认定为科技楼宇的社会物业,认定后两年内符合楼宇方案入驻标准的企业(机构)承租面积不少于楼宇合作面积50%。
支持力度
认定为科技楼宇后两年内,科技企业入驻面积达50%以上,给予运营机构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的有关证明材料(运营机构) 3、楼宇内上年度科技企业清单及科技企业租赁凭证 4、楼宇内科技企业上年度12月份缴纳房租发票
项目来源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40730849624422423199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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