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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距申报截止6天
招用残疾人用人单位奖励
申报时间: 2026-01-05 ~ 2026-01-25
阅读人次: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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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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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受理对象:在深圳市福田区域内注册登记,招用深圳市户籍持证残疾人在岗就业,并与残疾人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向辖区内区残联提出申请。(残疾员工本人历年已经申请累计满 6 个月的不能再申请。符合申请的用人单位请如实申报;如虚报瞒报,需退回补贴,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
支持力度
每招用1名在岗就业残疾人员工,按照本年度深圳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给予奖励,即7-12 月补贴378 元/月。每名残疾人员工累计奖励不得超过6个月。
申请材料
1.《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户籍残疾人奖励申请表》(1 份); 2.《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户籍残疾人情况表》(1 份);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等登记注册证书(验原件留取复印件); 4.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1 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1-8 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 1-8 级《伤残人民警察证》(验原件留取复印件) (1 份); 6.劳动合同、协议或相关用工证明(验原件留取复印件)(1 份); 7.奖励金额收据(1 份); 8.银行卡复印件。 以上申请所需材料,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收据盖财务章)。
项目来源
关于办理2025年下半年招用残疾人用人单位奖励的通知 https://www.szft.gov.cn/xxgk/bmtzgg/content/post_12584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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